
一、科研啟動金的申請根據總額不同,分為兩種情況:
1、協議中科研啟動經費金額在10萬元以上(不含10萬):
使用規則:當年立項,當年使用完畢。原則上不能自動轉結到次年。經費預算如有調整,每年下半年開學初可提出申請(也是填寫同樣表格)。年末如有已立項經費剩余,則根據財務制度自動收回。請務必合理預算,如有調整及時提出。
2、協議中科研啟動經費金額在10萬元以下(含10萬):
使用規則:立項后使用年限為三年。原則上不能延期。
二、申請材料要求:
填寫并提交1份紙質材料:
溫州大學項目財務立項審批表(空表).xls,請務必參考:
溫州大學項目財務立項審批表(科啟模板).xlsx)上的簽章要求?。?!
三、申請提交到人事處后,人事處會流轉相關領導審批并遞交財務處立項。您可以在1-2周以后查詢財務系統,核對項目的立項結果。
四、人事處業務聯系人:綜合科朱老師,座機0577-86598075(778075),南校區行政樓706A,郵箱:zhuxl@wzu.edu.cn
附參考文件:
溫州大學科研啟動經費和人才資助經費管理辦法-溫大行政〔2013〕61號.doc
199關于印發《溫州大學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辦法(試行)》的通知.doc
Copyright ? 2019 溫州大學人事處 版權所有 浙ICP備13002205號-1
技術支持:捷點科技